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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职业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职业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就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职业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职业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HDL-ZB-2023-16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三、项目简介

(一)服务内容:根据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为加快推进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建设,实现宜宾市委市政府、兴文县委县政府、市公服集团公司工作部署,为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区类似项目相关经验为确保项目2024年6月30日建成后顺利有效试运营,实现投运目标,现急需同步完成职业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现已完成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职业健康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的实施方案编制。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地位于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9组、长久村2组,占地103.05亩(一期),开展项目(一期)职业健康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报当地卫健部门的备案。

(三)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批复。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评价资质

2.组织管理机构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正在实施或已完成不少于1个垃圾发电安全或职业健康评价等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价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报价函

5)业绩证明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资料

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印章,未按规定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标准

(一)询价小组组成:采购人内部成立询价小组对本次采购进行询价,询价小组3人及以上单数。

(二)询价方式:采用最低价成交法。

七、中选方式

参与询价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询价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并报送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评选出最低价作为本次服务的中选单位。

开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八、报名方式、获取招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平台注册:响应人先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进行注册。(未注册响应人,将无法在该平台发布成交公示,若发生未注册不能公示情形,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欲了解注册及参与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查看响应人操作手册,或咨询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的客服热线:400-000-2772。

(二)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获取途径:注册后点击“响应人登录”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依次点击【招选管理】-【招选公告】-【选择单位】-【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请各响应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2023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23时59分(以北京时间)。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下载比选文件。报名费用: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公开招选文件资料费¥0.00元(大写:/)。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前(以北京时间),以采购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无效文件处理。

2.响应文件投递方式:响应供应商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至采购人邮箱:2072132581@qq.com。资料以盖章PDF格式电子版方式发送。(联系电话:0831-7807158)

十、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一、款项支付

服务单位完成项目(一期)职业健康评价及报批服务后并报市县卫健部门审查通过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含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由服务单位提供付款申请和开具委托金额等额税务专票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十二、询价保证金

响应人须以响应人名义缴纳询价保证金900.00元人民币,在本次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

询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528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 2314518109100150964

 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话:19908100440

十三、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528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2314518109100150964

 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话:19908100440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釆购人在与成交人签订釆购合同,成交人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釆购人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釆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人: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9楼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419287635

联系电话:13668301006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