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欧家村电站光伏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函
致各供应商: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欧家村电站光伏采购项目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一家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欧家村电站光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HDL-ZB-2023-05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110000.00元(壹拾壹万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展光伏发电试点,首先在其属下欧家村电站开关室楼顶进行项目尝试,为以后主厂房及副厂房和其他站点的光伏建设项目做好铺垫。欧家村电站35kV开关室位于电站变电场内,为独立平层建筑。现需在开关室楼顶建设光伏发电,楼顶面积约152平方米(长19米,宽8米),楼顶女儿墙约0.5m,采用光伏发电板进行封顶铺设。欧家村电站位于干线交通X163旁,行政区域属于屏山县夏溪乡石笋村(原建设村),距离四川省屏山县新市镇7KM,交通便捷。
(二)项目采购规模及范围: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约152平方米,采用单晶硅太阳能板,组串式逆变器。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板采购、运输、光伏发电图纸与安装、设备调试与测试、竣工图纸资料及并网等工作。(详见附件:1.欧家村电站光伏采购清单)
(三)项目实施地点:宜宾市屏山县欧家村电站。
(四)工期要求:整个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
(五)技术要求:
1.太阳能光伏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具备高效、稳定、耐用等特点。
2.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接入本开关室建筑楼下400V厂用电系统。
3.太阳能光伏板材铺设连接口处需做密封,达到楼顶防水功能。
4.光伏板支架最低处1.5m。光伏板由中分别向两侧倾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业绩),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及报价文件投递方式及时间:
(一)有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按要求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01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供应商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至采购人邮箱:2072132581@qq.com,资料以盖章PDF格式电子版方式发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 12 月 04 日下午15:00分前(北京时间),以采购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价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则不用)
(2)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则不存在被委托人)
(3)供应商营业执照
(4)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6)承诺函
(7)报价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印章,未按规定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评审标准
(一)询价小组组成:由采购人成立的询价小组对本次采购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共3人;
(二)评审方式:采用最低价成交法。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低于3家的本次询价终止。
开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九、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询价保证金
响应人须以响应人名义缴纳询价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在本次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须提供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8851306P
开 户 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
账 号:20301201000006890
开户行行号:313671000050
电话号码:0831-7807806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8851306P
开 户 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
账 号:20301201000006890
开户行行号:313671000050
电话号码:0831-7807806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釆购人在与成交人签订釆购合同,成交人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釆购人全额退还(无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釆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款项支付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采购人支付供应商30%的合同含税总价款。
2.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含税总价款。
3.安装调试验收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25%的合同含税总价款。留存合同含税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
十三、质保金规定
项目整体质保期质1年,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联系电话:0831-7807158
附件:1.欧家村电站光伏采购清单
2.报价文件格式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