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家村电站厂房环境整治项目
询价邀请函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欧家村电站厂房环境整治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欧家村电站厂房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JHDL-ZB-2024-11
(三)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120000.00元(大写拾贰万元整),企业自筹。
(四)项目基本情况:
欧家村电站主厂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泥土框架,分上下两层,即上层为电机层,长48m、高13.8m、宽12.5m,下层为水机层,长48m、高5m、宽12.5m。
(五)工作内容:
1.厂房内墙面整治。水机层约800㎡(包含空压机室、水泵房)、电机层约1700㎡,总计面积约2500㎡。
2.玻璃窗修复(损坏的玻璃规格数量:56cm*46cm,8张)、窗户框防锈处理及上漆,窗户总面积约461.2025㎡,上漆面积约150㎡(详见附件厂房相关图片)。
(六)项目地点:宜宾市屏山县欧家村电站。
(七)墙面整治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个月。
(八)施工工艺要求:1.基层处理并打磨平整;2.滚涂或喷漆界面剂一遍;3.批刮耐水外墙腻子两遍并打磨平整;4.喷涂外墙无机涂料底漆一遍,外墙无机涂料面漆二遍。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报名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平台注册:响应人先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进行注册。(未注册响应人,将无法在该平台发布成交公示,若发生未注册不能公示情形,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欲了解注册及参与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查看响应人操作手册,或咨询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的客服热线:400-000-2772。
(二)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获取途径:注册后点击“响应人登录”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依次点击【招标管理】-【招标公告】-【选择单位】-【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请各响应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下载询价文件。报名费用: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询价文件资料费¥0.00元(大写:/)。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7日17时00时分(北京时间),以采购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无效文件处理。
2.响应文件投递方式:响应响应人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至采购人邮箱:2072132581@qq.com。资料以盖章PDF格式电子版方式发送。(联系电话:0831-7807158)
六、报价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资格审查资料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人)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报价函
(6)分项报价表
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印章,未按规定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评审标准
(一)询价评审小组组成:采购人内部成立询价评审小组,小组由3人单数组成;
(二)询价方式:采用最低价成交法。
参与询价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询价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并报送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资料,评选出最低价为本次采购的中选单位;
(三)开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八、询价保证金
在响应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以响应人名义缴纳询价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
(一)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未中标响应人的询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无息原路径退还中标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
银行账号:203012010000068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8851306P
九、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
银行账号:203012010000068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8851306P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釆购人与成交人签订釆购合同后,成交人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履约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釆购人全额原路径无息退还。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釆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联系人:余先生 吕女士
邮 箱:2072132581@qq.com
联系电话:0831-7807158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2.合同(草案)
3.厂房相关图片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8日